獎學金計劃
為鼓勵學生在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、靈各方面邁向更高表現,本會特設各項獎學金,獎勵學術和品德各方面表現出色或進步之學生,藉以鼓勵學生積極進取,增強自信。
| 項目 | 獎勵準則及對象 | 名額 | 獎項 |
| 荔枝角天主教小學 傑出學生獎 |
根據學生之學業成績、品德、才藝(校內及校外比賽)、宗教活動參與及表現、服務表現評分,由班主任提名,再由老師及同學作出投票,最後再由校長、老師、家長所組成之評選團面試選出。 |
每級一名,合共六名。 |
獎狀乙張及書券港幣五百元正。 |
| 荔枝角天主教小學 榮譽傑出學生獎 |
曾獲選為「傑出學生」者,如再次獲得提名參選「傑出學生」,會自動參選「榮譽傑出學生」。 評分後,獲得「榮譽傑出學生」獎學生的分數必須高於「傑出學生」獎的學生。 如有兩位或以上的學生參選「榮譽傑出學生」,以較高分為得獎者。 |
名額不定,因應再次當選傑出學生人數而定。(二年級至六年級: 最多每級一名) | 獎狀乙張及書券港幣二百元正。 |
| 荔枝角天主教小學 傑出學生遴選參賽資格 |
獲提名參選傑出學生而未能獲獎的同學。 | 名額不定,因應當年參選人數而定。 | 獎狀乙張及書券港幣五十元正。 |
| 學業進步獎 |
一至五年級: 以全科考試的第三段考成績與第二段考成績比較,進步最多者獲選。 六年級: 以全科考試的第二段考成績與第一段考成績比較,進步最多者獲選。 |
每班一名,合共三十名。 |
獎狀乙張及書券港幣一百元正。 |
| 品德進步獎 | 品德有明顯進步者獲提名作候選人,再由老師及同學投票,得分最高者可獲選。 |
每班一名,合共三十名。 |
獎狀乙張及書券港幣一百元正。 |